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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平杨

为贯彻落实府检联动工作要求,做实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健康的校园周边环境,近日,唐县检察院联合当地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开展“维护校园周边安全”专项行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安全屏障”。
此次专项行动聚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超市、便利店等经营主体,重点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严查经营主体是否销售烟酒、管制刀具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是否未在店铺内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警示标志,避免未成年人过早接触、购买烟酒、管制刀具等;检查文具、食品等商品质量,查看是否存在“三无”产品、过期食品等,严防不合格商品流入未成年人手中;排查经营主体是否售卖含有赌博、暴力等不良内容的出版物及文创产品,杜绝有害信息对未成年人的侵蚀。联合行动中,排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记录整理,并当场向经营主体指出,同时积极向商户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同时,我院与相关部门就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达成共识,通过定期巡查、随机抽查的方式,持续跟踪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情况,形成保护合力。此次联合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了校园周边经营商户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有效净化了校园周边市场环境,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化各部门协作,凝聚社会保护力量,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成长环境。来源:唐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