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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攻略及缓缴核定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具有保定市户籍或者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2.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确有缓缴社会保险费需求的。
3. 按照规定,符合缓缴条件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申请材料
1. 《保定市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表》。
2.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税务申报表等。
3.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流程
1. 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受理。
3.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审核结果,出具《保定市社会保险费缓缴核定通知书》。
4. 缴费人按照《保定市社会保险费缓缴核定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缓缴期限
1. 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 缓缴期限自缓缴申请之日起计算。
3. 缓缴期限届满后,缴费人应按照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
五、注意事项
1. 缓缴期间,缴费人仍举报 -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缓缴核定)
一、事项简述
参保单位由于以下原因可以申请社保费缓缴核定:
(一)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批准后,向经办机构办理缓缴登记,登记后每月不再兜底批量核定该单位社会保险费。
(二)按政策规定部分行业或类型企业、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需要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白名单或政策规则可实现即时办理。
二、受理条件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已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缓缴并签字的审批表。
(二)按政策规定缓缴的,满足各险种相应缓缴条件。
三、申请材料
1.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
3.附件材料:
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提供行政部门手续。
四、办结时限
有白名单的即时办结/限时办结(3个工作日)
五、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夏季2:30-5:30)
六、办事机构及地点
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
七、结果送达
大厅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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